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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集团官网关于开展学年鉴定和评奖评优的通知

点击量:3449 日期:2011/09/15 作者:本站原创 编辑:

银河集团官网本科生、相关研究生:

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1-2012版本),请各班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工作

1.学生自我总结

请各班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2.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根据《本科教育规范》中评选条件及其比例,同时民主推选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请各班班长于930日上午1100前将名单(注明选票数、按照得票多少排序后、班长团支书签字)交至学生事务中心办公X8225王老师处。

 

(二)学年评优工作

评选工作在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上进行,基本流程包括: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推荐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批。

1.集体评优

集体评优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各班依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创优考核成绩进行申请,学院对申请班级进行审批,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申报班级必须为2010-2011学年参加“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的班级。并于930日上午1100前将“先进(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办公X8225王老师处。

2.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各班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分别按参评总人数的1%8%评定,其中茅以升班三好学生按照总人数的15%进行评定。其中三好学生标兵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在本院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班级按照1.3的比例推荐(例:名额为2个,按3个推荐;名额为3个,按4个推荐)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本学年两次获得二等以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三好标兵除三好学生条件外,还须在德智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本学年两次获得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具体详参《本科教育规范》(2011-2012版本)。

4.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各班及学生组织依据《本科教育规范》(2011-2012版本)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见群里通知。

[]:校级学生组织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不占学院指标(校级学生组织请务必在网上进行提交申请)。班级评选出的优秀学生请于930日前在扬华素质网上完成网上申请,并将申请表在9月月30日上午1100前交至学生工作组办公X8225评奖评优”处。

(三)奖学金评定工作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分配情况:

建筑学院

国家奖学金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7

20

注: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2007、200820092010级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同时制作评审名单(包含学生所在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并附书面审批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

 

3.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具体奖项见附件)

各位同学依据各专项奖(助)学金评定条件和评定办法,请同学在扬华素质网上提交网上申请,

[]:交大后勤奖学金可推荐1个,其它校内奖学金名额学院可推荐名额1名。

[]:欲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30日前登陆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同时在930日上午1100将申请表提交至学生工作组办公X8225王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2010-201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1-2012版本)相关规定执行;

2、学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名单总表直接由系统后台提取,请各班务必确保学生网上信息填写准确、规范;

各类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直接由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请务必确保自己网上信息填写准确、规范;各类评奖评优审批表均从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A4纸张打印。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将通过工商银行成都本地牡丹灵通卡或牡丹西南交大联名卡发放,每一个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拥有一张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商银行成都本地牡丹灵通卡或牡丹西南交大联名卡,并登陆扬华素质网自我发展管理平台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扬华素质网上学生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奖金;

4、对于本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其他奖学金评选均在新学院进行,由原学院出具成绩、品行等证明;

5、凡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首先参加学校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和创新奖之间不可兼得。

7校综合奖学金评选近期同步开展,请同学们关注扬华素质网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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