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教学】关于2013年全国高等学校建筑设计教案和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3925 日期:2013/07/04 作者: 编辑:

关于2013年全国高等学校建筑设计教案和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年5月10日

依据2012年建筑专指委会议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院系中(亦欢迎港、澳、台、新等地高校以汉语内容参加)进行2013年全国高等学校建筑设计教案和教学成果评选和观摩活动。现将此次观摩和评选活动安排如下:

1、今年的评选定于2013年10月中旬在长沙湖南大学进行;随后获奖教案和教学成果将在建筑教育研讨会暨全国建筑学专业院长系主任大会期间展出。

2、本次活动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湖南大学银河集团官网
网络支持:ABBS.com.cn

3、参加者可为中国大陆、台、港、澳及其它地区的大学各院系在校本科或学士专业的师生。请各院系按附件1中所附要求,将:
1)教案和选送的作业(需保留的,务请自行作备份或拷贝)
2)相应的光盘(作业最后成图需转为JPG等图像文件;手绘作业也请扫描或拍摄成电子文件,精度建议按A4大小的300dpi考虑,勿过小或过大)
邮寄至湖南大学银河集团官网,外包装上请注明“参评教案”。
请注意: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过时无效。

4、请各院系于2013年9月20日前寄达图纸。每份教案(已含所附优秀学生作业)参评费初定为750元人民币,费用缴纳方式、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为了确保作业的顺利邮寄与接受,所有参评作业和光盘请通过EMS或顺丰寄送
邮码:410082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牌楼路6号 湖南大学银河集团官网办公室
电话:0731-88822634,传真:0731-88821912
收件人:卢洁玉 1350731xxx4(联络时间:周一~周五 09:00~12:00 15:00~17:00)
Email: hdjzxy◎163.com【请将"◎"换成"@"】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湖南大学银河集团官网
2013.05.10

附件1: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设计教案及教学成果评选章程
2011年4月

1. 总则
1.1 举办目的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专指委)为促进全国各建筑院系的建筑学教学的交流,提高各校的本科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激发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学热情和竞争意识,促进优秀的、有创新能力的建筑设计后备人材的培养,每年在全国高校建筑院系中进行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教案和教学成果”评选、观摩活动。目前带有试验性和探讨性。

1.2 主办单位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1.3 参与对象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院系等建筑学专业师生。  

1.4 举办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末选送,9-10月举办“建筑设计教案和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2. 评选
2.1 选送范围与数量:
2.1.1 各建筑院系每年在当学年的一至五年级建筑设计课程(暂不包括毕业设计)题目中,选送2-3个题目的教案和教学成果,提交专指委,由专指委组织评选。
2.1.2 每个教案随附教学成果的综合表达,含能较好说明教案成果的学生作业(未必是优秀作业);同时,每一教案可随附2-3份完整的优秀学生作业。

2.2 教案成果的要求:
2.2.1 选送教案成果为一至五年级的建筑设计题目教案(暂不包括毕业设计),建议各院系自行考虑各年级的平衡。
2.2.2 选送教案的命题类型不做硬性规定,由各院系根据自己的教学计划自行安排。
2.2.3 提交的教案成果包括教师所作教案图版和相应的学生优秀作业两大部分,图版统一为A1大小。图纸由各院系负责将每张图纸统一裱于同样为A1大小的轻质板(如:日常所见的2~5mm厚KT板)上,勿留边,不用另加框。
2.2.4书面清单(A4竖幅):随选送的教案,各建筑院系须附1份印刷体的书面清单,内容包括:选送的教案题目,初次编撰此教案的时间,编撰/主持此教案的教师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email地址)、参与此教案教学的教师姓名;随附的各优秀学生作业名称、作业完成日期和时长、对应的份数、对应的张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email地址),所在年级;并加盖清晰可辨的院系公章,密封在信封内。
2.2.5 教案图版:教案图版的数量2~3张。选送教案的成果表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或图的)内容概要:本设计题目的教学目标,本设计题目的教学方法,设计题目的任务书;本设计题目的试作过程(如有的话),本设计题目与前后题目的衔接关系(如有的话),教学过程,相应的学生作业(不限于最优作业)及教师对其简单点评。
2.2.6 学生优秀作业:学生优秀作业一般为每份作业2张。选送学生作业需作简要设计说明,由学生完成,在图中表达,内容包括:必要的基地特征分析说明;必要的建筑设备简要说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设计构思。
2.2.7 附着标签:要求在作业图纸每一张正面的右下角加贴一张白色厚纸标签(确保其牢固附着),在其正面(宽×高=120mm×50mm)以印刷体注明(或打印)如下作业信息内容:

•教案/设计题目: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
•学校及院系全名(加盖院系公章):
•作业完成日期、所在年级及作业时长:
以上加贴的白色厚纸标签均以图纸的下边线为轴向后折至图纸背面(评选前将会有专人对其另行密封)。
另在作业图纸每一张背面的右上角书写作业完成时作者所在的年级,不得密封。

2.2.8 随附光盘:选送的教学成果须附光盘。光盘外表面标明教案名称,教案第一作者姓名、学校及院、系全名。光盘根目录(“\”)下建一以学校、院、系全称为名的第一级目录/文件夹,第一级目录下有以教案名称为名的一个或若干第二级目录/文件夹,此中放有教师关于此教学成果的说明等文件,以教案名为文件名的文本(TXT格式)文件,其内容包括:
•教案题目:
•初次编撰此教案的时间:
•此次教学起止时段:
•编撰/主持此教案的教师(1位)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email地址):
•参与此教案教学的教师姓名:
•学校及院系全名:
•简要说明:内容与第2.2.5要求相同
•随附的各优秀作业名称:

每份优秀作业的:
•设计题目:
•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email地址):
•所在年级(作业完成时):
•作业完成日期、作业所耗时长(如:几周):
•作业张数:
•学校及院系全名:
•指导教师姓名(不超过2位):
•简要说明:内容与第2.2.6要求相同
教案图版的最后成图电子文件(如JPG等格式)集中存入第二级目录/文件夹下的以“syllabus”命名的第三级目录/文件夹;
学生作业的最后成图电子文件(如JPG等格式)集中存入相应的第二级目录/文件夹下的以“coursework”命名的第三级目录/文件夹;
其它文件(如DWG等格式)存入该第二级目录/文件夹下其它自行命名的第三级子目录/文件夹。
  根目录  第一级目录/文件夹  第二级目录/文件夹  第三级目录/文件夹
名  \  学校、院、系全称  教案名(每教案对应一个目录/文件夹)  syllabus
        coursework
内容      关于此教学成果的说明等文件  教案或作业图版的最后成图
2.2.9 选送作业的表现方法不限。

2.3 评选组织单位:
在每年的专指委年会和建筑院系院长系主任会议上确定下一年度的组织院系,并书面通知各参与建筑院系(附组织院系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专指委委托并协助组织建筑院系进行观摩和评选的组织工作。

2.4 评选办法:
2.4.1 预审
由专指委委托当年评选的组织院系组成预审组,对所有参与评选的图纸进行顺序编号(在每张图纸正面右上角作流水号)登记和技术性审查,凡不符合评选章程和办法的图纸,在正式评选前向专业指导委员会书面汇报并提出预审合格与不合格名单,交专指委审定通过后,进入正式评选。

2.4.2 评选
评选委员会由专指委委员中的建筑设计教师、从建筑设计院聘任的知名建筑师等11至13人组成。选送教案的评选按所在年级进行。在选送的教案中评选一定比率(约占选送教案的25~30%)并授予“优秀教案奖”,发给教师证书或奖章。同时,随附的学生优秀作业授予“优秀作业奖”,发给学生证书或奖章。

2.4.3 观摩
观摩和评选活动将面向社会举行,对评选出的优秀教案和作业,在观摩评选的主办地对全校或社会进行公开展览观摩。

2.4.4 出版
选出的优秀教案及作业将由作者和评委进行介绍和点评,交由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结集出版。

3. 经费:
3.1 向各参与学校收取参选费,用于观摩与评选组织、奖牌或证书制作、纪念品制作以及成果出版等支出。
3.2 不足部分由组织学校和建筑专指委筹措。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