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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通知】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吉祥物美术作品征集须知

点击量:2917 日期:2016/03/16 作者:发布:媒体中心 编辑: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201611月在四川举行。为营造大赛氛围、宣传办赛特色,现面向全国高校广大师生征集本届大赛吉祥物,现将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一、大赛简介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大赛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促进大学生创业人才成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已成为国内参赛规模最大、参赛作品最多、影响范围最广的大学生创业赛事。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由共青团四川省委、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承办,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国(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协办。

本届大赛采取“3+X”模式,“3”是指由电子科技大学承办的创业计划大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三项主体赛事;“X”是指一个主题活动和两个专项赛事,即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和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承办的创业嘉年华活动和由绵阳市人民政府、中国(绵阳)科技城管委会承办的电子商务专项赛和MBA专项赛。

二、征集内容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吉祥物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327

四、征集对象

1、本次征集面向全国高校广大师生,在校生及教师均可报名;

2、报名支持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报名。

五、作品设计要求

1、吉祥物形象积极向上,令人耳目一新,并能呼应竞赛宗旨,体现大赛精神,展现大学生创业者的朝气蓬勃、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体现四川地区文化特色;

2、吉祥物形象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亲和力,延展性强;

3、吉祥物须有一个得体、易记的名称,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4、作品应为可用于宣传的平面图案和三维立体造型,最好具备灵活性开发空间,适用于制作人偶、贴纸、动画、视频等周边产品和衍生作品。

5、参赛者须提供彩色标准图(色彩模式为RGB模式、分辨率为300ppi)、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原文件,并附作品创意阐释及完整的作品创作说明书。

六、作品提交

1、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者任何相关费用。

2、参赛者需按作品设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吉祥物征集报名表》(见附件1),于2016327日前发送至邮箱:chuang@sichuanxuelian.com。联系人:王泽腾 028-86638105

3、所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有涉及抄袭等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4、选中的设计作品一经采用,大赛全国组委会即拥有该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和衍生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衍生产品的开发运营。大赛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对作者提出一定的修改和延伸设计需求。

5、被选中的原创作品,在进行版权登记时,作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A4)和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七、奖励方案

本次征集活动设入选奖1名,入围奖10名。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入选奖奖金5000/作品,入围奖奖金1000/作品。

八、其他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吉祥物征集报名表》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

创业大赛全国组委会    

2016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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