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评优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4200 日期:2020/09/28 作者:刘野 编辑:刘野

各年级: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0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优工作。请各年级按此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2.名额分配(全院总指标)

竢实扬华奖章(推荐2名至校级答辩)、三好学生标兵(推荐13名至校级评选)、三好学生(推荐103名至校级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推荐101名至校级评选)、明诚奖(推荐126名至校级评选)。

3.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学生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请打印在一张纸上,纸质表格请于10月10日交至辅导员处,电子表格发给辅导员。

(2)民主评议。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校级学生组织拟推荐人选名单后续发布)须填写《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纸质表格请于10月10日交至辅导员处。

(3)学院学生工作组各辅导员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院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在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是否有违纪行为等,10月13日12:00前报学院评审小组。

(4)10月14日召开学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审查评选流程是否符合规范,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3.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时,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该生资格,校级学生组织不可增补名额或为该生调整等级。

4.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