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关于开展建筑与设计学院“青马工程”实践环节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1232 日期:2021/06/10 作者:院团委 编辑:刘野

各位同学:

学校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春向党·奋斗强国


二、实践内容

(一)红色实践:赓续精神血脉,激扬青春风采

中国共产党走过百年历程。在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血脉和灵魂。传承是最好的纪念,担当是最好的传承。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充分利用各地红色革命文化资源,在社会实践中系统化、组织化开展调研走访、学习宣讲等“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学习教育实践。

(二)主题实践:小我融入大我,青春告白祖国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十四五”开局起步。鼓励青年学子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及家乡特色,积极投身“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川藏铁路”、“交通强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中建功立业,开展但不限于脱贫攻坚成果调研考察、基层社区治理、政策宣讲、教育帮扶、科普宣传、公益劳动、直播带货、志愿服务等社会服务活动。

(三)专项行动:青春建功新时代,筑梦扬帆新征程

根据2021年团中央、教育部及省市、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校团委将及时转发全国及省市、学校相关单位专项社会实践活动通知至新青年素质网,由各学院及师生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申报专项行动活动不占校级团队名额。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行动

活动目的: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参与对象:(1)已报名或有意向报名学校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参赛队伍。(2)所有申报“三下乡”主题社会实践的校级队伍,结合主题实践内容,可同时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3)其他符合当地需求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的项目。

参与方式:(1)报名队伍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比赛通道的网上报名。(2)报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行动的队伍,除须按申报流程提交报名材料外,各学院、单位完成申报项目汇总后,还须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团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申报说明

(一)实践活动参与对象需为交大在职教职工及在籍在校大学生,以自愿为前提,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就近就便,当地实践”为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不得跨地区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必须每日进行队伍安全情况汇报,若有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取消实践活动。(若未按时报备,将直接影响最终考核)

(三)团队分为校级团队(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专项团队、院级团队。

1、校级团队:由校团委负责审批、管理、成果验收。

校级团队立项指标主要参考学院学生人数确定,在校本科生1000人以上的学院校级团队立项不超4支,在校本科生500-1000人的学院校级团队立项不超3支,在校本科生500人以下的学院校级团队立项不超2支,各机关部处申报校级团队不超过2支,重点团队原则上不得超过各单位推荐总数的50%。

校级重点团队:团队学生人数3-8人,团队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需随队参加线上或线下活动。

校级一般团队:团队学生人数3-8人,团队指导教师1-2名。

2、院级团队:院级团队队伍数量不限,由学院负责组织、管理、成果验收,校团委备案。

3、专项团队:各专项团队申报详见校内各单位相关通知,校级专项由发布通知单位统筹管理。


四、经费支持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支持、项目自筹等渠道解决。

1、校级团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团队:由校团委支持经费,校级重点团队支持1000元/支、一般团队支持500元/支。学校将遴选5支左右围绕建党100周年、国家重大战略主题的重点团队,纳入学校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生社会实践系列活动,根据项目内容及开展情况每支团队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经费支持。


五、申报流程

(一)6月10日-6月18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实践地点与制定实践计划。各实践团队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2)、《校级队伍保险信息汇总表》(附件3)、《社会实践项目协议》(附件4),附件中涉及个人签名必须本人签名(手写插入),将纸质版于6月18日(周五)14:00-17:30提交X84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6月18日-6月22日:各学院、单位完成申报项目汇总,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于6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附件1至附件4签章后送至综合楼25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6月23日-6月25日:校团委将邀请相关教师评审,公布立项结果。院级申报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立项,汇总表报校团委备案。

(五)6月下旬-8月下旬:学校举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立项团队及师生按申报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单位按照后续通知及时在第二课堂系统开课,并组织队伍按时选课,进行活动报备。不按要求选课报备的队伍无法参加评奖评优。


六、活动开展

(一)签订社会实践协议

各立项团队必须签订《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协议书》。校级团队、“青年红色逐梦之旅”、校级专项按指导单位要求购买保险,院级团队队员由学院团委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的团队不能出行且不能参与评奖评优。

(二)社会实践动员、培训

校团委将对立项社会实践队伍进行公示,举行出征仪式,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师生进行安全培训。

(三)社会实践开展

各立项团队按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新闻稿提交。各校级实践队实践结束后一周内,须报送1篇新闻宣传稿(1000字以内,含高像素清晰图片3-5张)至邮箱,文件名统一为:队伍编号+赴XX省XX市(县)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新闻稿。(如有多篇新闻稿,请汇总为一篇稿件报送)。

2、媒体宣传。实践期间,请各学院、各单位做好实践成果宣传,鼓励积极为校外主流媒体供稿宣传(投稿前须提交校团委审核和报备)。积极鼓励在校团委新青年素质网上发布实践成果新闻稿(投稿后须通过学院团委审核发布)。

(四)社会实践成果提交

1、校级团队:各实践团队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具体提交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电子材料包括:

(1)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格式要求:标题小二号黑体、正文小三号仿宋);

(2)图片材料(至少5张有代表性的活动场景照片,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 以上,JPEG格式,图片不放入文本中);

(3)实践日志或每天的活动记录。

书面材料以实践成果为主,包括:

(1)相关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原件,校内媒体新闻报道1篇。

(2)《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附件6)、感谢信等。

(3)如有自行拍摄的视频短片,将视频拷贝提交。

(4)实践经费使用明细。

2、院级团队:

电子材料包括:

(1)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格式要求:标题小二号黑体、正文小三号仿宋);

(2)图片材料(至少5张有代表性的活动场景照片,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 以上,JPEG格式,图片不放入文本中);

(3)实践日志或每天的活动记录。

书面材料以实践成果为主,包括:

(1)相关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原件,校内媒体新闻报道1篇。

(2)《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附件6)、感谢信等。

(3)如有自行拍摄的视频短片,将视频拷贝提交。


七、总结表彰

校团委将根据各团队实践情况,评选优秀实践队伍及个人,召开会议总结、宣传和表彰。获得表彰的优秀团队和个人可以申报创新实践学分。

1、社会实践团队考核及奖励

校级团队评优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详见附件5说明,其中的评优答辩环节由各单位根据实践结果推荐优秀队伍参加。院级团队考核由学院团委组织。

2、社会实践个人考核及奖励

(1)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每队获2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另可追加支持实践活动经费1000元。

(2)其余圆满完成实践任务的校级队伍,每队获1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

(3)院级优秀社会实践队,每队获2个院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其余圆满完成实践任务的院级团队,每队获1个院级优秀实践队员名额,学院统一评选后汇总至校团委。

(4)优秀社会实践队指导教师(所带团队为校级社会实践队且考核优秀)将给予表彰奖励。


八、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是新形势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有效途径。各二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引导学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未尽事宜,请三下乡各队申请负责人加入工作群QQ群实时沟通(群号710606963),三下乡申请负责人必须尽快进群,后续通知会通过QQ群方式发布。


建筑与设计学院团委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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