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规范成绩的转录管理,对于曾进修过我校研究生课程的2013级研究生(含“3+3”),关于进修课程成绩转录有如下要求:
1、课程进修成绩四年以内有效(从每门课程考核时间开始计算);
2、提交成绩转录申请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前四周内,过时将视为自动放弃;
3、学生填写《转录申请表》见附件一,9月23日之前交到该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4107)。
请各学院教务员老师将《成绩转录申请表》收集齐并于9月27日交到培养办公室。
链接:http://www.xnjd.com.cn/Index_showNews.action?id=1942&orderId=2&module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