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博士复试】银河集团官网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量:3621 日期:2015/04/24 作者: 编辑:

 

一、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中伟

副组长:王志杰

成员:崔 珩  李 异  林 青  栗 民  崔 叙  赵炜  傅娅

二、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王志杰

副组长:栗 民

成员:付飞  陈菡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94分, 方可参加复试。

符合条件的硕博连读考生。

2. 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由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组成。

面试(口试)以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培养潜质为重点,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体应针对考生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科研成果、外语能力、创新能力、思想品德、人文素养、特殊才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内容包括以往研究与实践经历及自我陈述(准备8分钟汇报PPT、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等几个主要环节。

3.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 复试程序:

包括考生以往研究与实践经历及自我陈述、专业知识提问及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外语能力测试。

(2) 复试时间:

2015年5月5日晚7:00开始

(3) 复试地点:

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土木馆1529会议室。

4. 报到时间

凡符合银河集团官网复试要求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4日上午9:00——12:00到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8号楼(建筑馆X8222)鄂老师处报到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3)照片2张(近期免冠近照)。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见附件)。

    (6)政审表(见附件)。

    (7)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8)复试费用缴费凭据。

    注: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四、拟录取

1. 拟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选报导师不同意录取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100分)=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0分)*20%+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80%

(2)录取总成绩按硕博连读考生和统考考生分别计算:

统考考生录取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30%+复试成绩(百分制)*70%

硕博连读考生以复试成绩进行排序

 (3)专业面试成绩包括: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等。

五、其他

1. 复试费用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人。为便于费用的交收,对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的报名费、复试费等费用的收取不在本次进行,收费方式及时间等将另行通知;对于经统一考试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费实行网上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202.115.65.201/payment/login.jsp

账号:网报序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额”栏内输入支付金额(如不填写默认为全额支付),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支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5年5月4日8:00—5月6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六、监督和复议

举报监督电话

学院:(028)66367505 66367532

学校:(028)87601567 66366444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银河集团官网,如遇与学校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附件:/UpLoadFiles/files/2015-04-24/2015172403170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