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要求,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领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认真落实学校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推进“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共青团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团。为了总结经验,促进交流,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学生会、“十佳”研究生会、“十佳”学生社团、“十佳”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星级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包括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学生会、“十佳”研究生会、“十佳”学生社团、“十佳”青年志愿者协会,评定条件为: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准确掌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3、活动开展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科学设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有教育意义的团学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4、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二)优秀个人
包括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星级志愿者,评定条件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合格课程。
3、带头争创佳绩。在组织参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艰难险重任务中用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三)自强奖学金
校团委用团费设立自强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团委初审确定后上报1名,经校团委审核评选后颁发证书及奖金。
1、评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定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4)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全面。
(5)曾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
3、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度获奖人数为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表彰时间为2016年自然年度,2016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2、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十佳”学生会、“十佳”研究生会、“十佳”学生社团、“十佳”青年志愿者协会、星级志愿者的评选表彰均依据2016年度考核评选的结果;
3、“十佳”示范团支部由各分团委在初评的基础上从向学校推荐表彰的院级示范团支部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参与十佳的评选,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报送材料需附团支部工作手册;
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5、推荐表后所附的集体(个人)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采用A4纸、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字单面打印;
6、请各学生组织及个人于4月7日前将申请表交到X8225办公室(各自年级辅导员处)。各分团委进行公示后,于4月10日(周一)前上报①2016年度五四评优表彰优秀集体/优秀个人推荐总表(见附件2、附件3)及电子稿,②“十佳”示范团支部推荐表和团支部工作手册,③2016年度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其他材料请于4月12日(周三)前上报。
注:1.填写申请表时,表头只保留团干部或团员,申请其中一项请删除另一项,2.政治面貌填写规范: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3.年级:20**级,请勿填写大一/大二等。4.所在支部:填写班级支部名称。